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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关键 狠抓培训 提升能力紧盯瓦斯、水患等重大灾害防治不放松
发布时间: 2017-12-18 【字体: 来源:市安监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落实省政府安办《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大整治活动的通知》(川安办〔2017〕72号)、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做好2017年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川安监局〔2017〕22号)、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川安监〔2017〕102号)和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精神,12月12日至15日,市安监局组织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会暨煤矿、煤系矿山瓦斯、水患防治业务培训会。目的是动员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全面开展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提升瓦斯、水患等重大灾害防治水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岁末年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彻底扭转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国、全省造成的被动局面。

  一、专项行动部署要“快”

  煤矿、非煤矿山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是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继安全生产大检查后,岁末年初安排部署的又一项大的整治行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会议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和全市矿山企业,务必高度重视、高度警醒,认识务必深刻,部署务必到位,行动务必迅速,落实务必有力,坚决克服厌倦情绪和麻痹思想,坚决防止图形式和走过场现象,结合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真正把煤矿“十三个方面”、非煤矿山“六个方面”的问题和隐患排查出来、整治到位,真正提升全市煤矿、非煤矿山风险管控、隐患治理、事故预防水平。

  二、重大灾害防治必“严”

  煤矿、煤系矿山瓦斯、水患是导致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的两大灾害。会议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和全市矿山企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治理重大灾害和杜绝事故发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丝毫的疏忽和侥幸,就将酿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和影响。必须牢固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结合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重大灾害防治方案,从企业层面来讲,必须严格落实瓦斯、水患防治制度、措施、机构、队伍和保障,一旦出现瓦斯、水患等重大灾害安全风险,必须当机立断,果断处置,及时有效地排除问题隐患,坚决做到重大灾害问题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不建设;从监管层面来讲,必须把企业瓦斯、水患防治作为监管和执法的重要方面,通过差异监管和严格执法,指导和督促矿山企业排查重大风险、治理重大灾害,一旦发现矿山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仍组织生产、建设行为,必须坚决制止、顶格处罚,把重大安全事故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专题业务培训求“实”

  为确保这次瓦斯、水患防治专题培训取得实效,市安监局专门邀请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2名既有多年煤矿瓦斯、水患防治经历、又有长期重大灾害防治监管经验的专家型领导讲授有关法规、标准和要求,从煤矿企业聘请2名具有通风和地测防治水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讲解矿井瓦斯、水患防治操作知识和实践技能。专业安排8个课时,让22个煤矿和10个煤系矿山技术负责人逐一上台揭摆问题、介绍经验、共商对策,鼓励大家把本矿存在的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和隐患讲出来,让其它同志一起帮助答疑解惑、出谋化策;把本矿在治理瓦斯、水患等重大灾害方面的有效做法说出来,让其它矿井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建立全市煤矿、煤系矿山技术负责人业务交流和助力监管QQ群,成为提供技术咨询、解决技术难题、助力安全监管的平台和载体,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前我市部分煤矿特别是煤系矿山技术力量薄弱的现实问题。

  市安监局矿山监督科、煤炭行业管理科、应急救援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支队、市安全生产综合监测监控平台负责人、各县(市、区)安监局煤矿、非煤矿山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全市煤矿、煤系矿山技术负责人参加推进会和培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