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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内江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7-11-29 【字体: 来源:市安监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17年内江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引,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和全国、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会的部署,以“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为主线,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以尘毒危害为重点,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职业健康基础建设、监管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全力推进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全市职业病危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继续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1.继续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摆位,把职业健康工作列入安委会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范畴,同时部署、同步推进、统筹考核。推动建立“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职业健康工作责任体系,结合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明确职业健康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盲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推动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建立并执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警示问责”“工作通报”和“工作约谈”等制度,逐级抓好责任落实,继续开展对各县(区)、乡镇(街道)园区履职督查。

  2.继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健康企业”建设,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达标创建,改善作业条件,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法定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和培训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自主开展职业病防治活动的工作机制。

  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3.强化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积极开展专项治理,确保“5个100%”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4.强化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指导协调力度,打造示范企业,实施典型引领。会同住建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打击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治理“6个100%”的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5.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对石英砂、石材加工、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甚至死灰复燃,严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三、持续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

  6.持续深化职业健康基础建设。一是巩固前期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活动成果,继续推动企业加强职业健康基础工作。二是培育先进典型,特别是要树立一批中小微型企业先进典型,推动职业健康基础建设活动的开展。三是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专项检查,确保申报备案系统数据真实可靠。

  7.切实加强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开展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严格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对评价报告不实、不落实整改或未按规定开展现状评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8.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档案管理。各县(区)、乡镇(街道)园区要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档案,全面健全县(区)对重点企业、乡镇(街道)园区对辖区内企业的“一企一档”监管档案。

  9.大力开展职业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健康宣传活动,继续坚持市、县(区)、乡镇(街道)园区深入重点企业开展定点宣传的做法,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健康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劳动者关心自身职业健康、知悉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懂得自我防护,在全社会营造“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健健康康退休”的文化氛围。

  10.切实强化职业健康培训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全市职业健康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监管人员能力水平;二是要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做好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及接害岗位人员培训工作,推动开展职业健康继续教育培训。

  11.加快推进职业健康监管信息化建设。深化职业健康动态监管,按照“简洁、高效、实用”原则,推进我市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打造职业健康动态监管升级版,不断提升职业健康监管效能。

  四、严格职业健康监管执法

  12.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总体部署和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全市一体化监管模式,以监管执法检查一体化为重点,推动日常监管、标准化建设、“三同时”监管、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现实有机融合。

  13.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专项检查,加强对建设单位组织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推动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法定义务。

  14.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以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为重点,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做好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规划、认可及延续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5.进一步强化监管重点。探索实施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监管,按照总局、省局工作部署,指导各地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把职业病高发多发、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多、易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有新发生职业病病例、有职业病危害群众信访举报事项的企业列为监管重点。严格落实县(区)每半年至少对辖区内的重点监管企业进行一次监管执法检查和乡镇(街道)园区每季度至少对辖区内的重点监管企业进行一次监管执法检查的制度。

  16.严打击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依法治安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要求,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树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即隐患”的理念,切实加大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度。逐步推进片区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率。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典型违法违规企业要敢于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